“江莉婷是个不错的女孩。”金手指认真道。
姜成明白眼一翻:“怎的我谈恋爱也关你事了。”而后又说:“而且她也没说过喜欢我,我也明确说过我不会喜欢她那样的。”姜成明说得平淡,竟像是对爱情有些了解的人。
“那你喜欢什么样的?”金手指问道。
姜成明没理他,直到回到家,一路再没说话。
金手指想了想,其实也不着急,现在孩子还未成年,急这一时也急不来,于是也没再提过这回事儿,照常给他念书,说知识点。
姜成明现在俨然是一个标准学霸,上课认真听讲,回家自主预习复习自己做作业,不会的就问,保持足够的睡眠的情况下偶尔玩玩游戏。
奇怪的是金手指也没有给他提升每日标准,每天给他的范围依旧是那么点,现在他习惯了学习,吸收知识很快,可能是熬夜少了,记忆力也变好了,更不再像一开始一样磨磨蹭蹭拖延时间,对读书有些抗拒,导致学得非常慢。况且姜成明一大优点就是一旦有兴致就能非常快集中注意力,一旦全神贯注,效率和能力就出乎意料的高,以致他渐渐沉溺在学习获得的快感中。其实就跟打游戏一样:打小怪赚点钱=刷点小题攒经验,拿钱提升自己=刷经验以巩固知识,一座座塔倒=大题难题被攻破,一次次击败敌方=开系统赚点钱,最终赢得胜利=最终这点知识完全掌握,神队友=金手指,buff=金手指,差不多吧。
他的英语也慢慢好了些,虽然费的时间比其他科多很多。金手指教他音标纠正他读音后,他还不时能蒙对几个没见过的单词的读音,于是每天一句一句地读一段英文文章,他先读一句,再听金手指读,然后他跟读,去学习、记忆单词,虽然慢了点,但姜成明似乎挺喜欢这个模式。
姜成明不仅英语不好,其实语文也不怎么样。
姜成明写作方面非常弱,特指记叙文和抒情文。比如要写一场难忘的比赛,姜成明这样写:
一日,晴空万里,秋高气爽,篮球场在向我招手。我实在非常喜欢打篮球,打篮球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之一。自从升上初中以来的每天,一放学我就会和朋友们去学校的篮球场打篮球,看那圆圆的篮球就像李xx的头,让人忍不住多拍他几下……
金手指瞬间决定放弃姜成明的作文。
金手指开始让他读一读课本以外的书,一是写得好的书读多了,至少文笔不会太难看,二是让他初步认识一下各种类别的知识,比如医学、法律、经济等等,毕竟世界上的知识太多了,要是他对哪方面感兴趣再深入了解一下。
但姜成明却头痛于金手指似乎特别喜欢文学和历史。
“又是这些?”某天姜成明叫嚷着,“你偏心,你绝对是偏心。不行,得搞个抽签制度。”
要说姜成明喜欢的科目,目前来说就是数理化了,妥妥的。
这种事情,金手指也无所谓,确实是自己偏心了。现在姜成明虽然能好好看一大段字了,但是文学方面的东西,他果然还是不喜欢也不擅长。
开学第一天,班主任甩出一张座位表,她早就分好了座位。
姜成明高中的第一个同桌是个女孩子,戴着薄薄的镜片,头发全部束起,少见的不留刘海的女孩子。俩人分配为同桌后,互相“嗨”了一声,打了个招呼就做起友好的同桌。
坐下后,姜成明还是忍不住搭讪一下:“我叫姜成明。”
同桌似乎愣了一下,随即回道:“我叫xian1zao3。”
“鲜纤掀仙早澡枣?”姜成明脑子里找不到同音的合适的姓和名,鲜好像比较像姓?早和枣比较像名?鲜枣?
女孩听到他这口吃般拐到天上去的疑问调子,就知道他没猜出来自己的姓名,于是打开第一节课的要用的语文书,翻到第一页给他看。
第一页写着女孩的大名和班级,她的字体不像其他姜成明见过的女孩子的字体,比如江莉婷的就是……乖巧型的?感觉很多女孩子写的字体都是那样,而同桌写的字却大大不同,刚硬大气!嗯,真的字大,且棱角分明,不像许多人一样拐角处总有些圆滑。好看,就是那种一看就知道练过书法的那种好看;虽然江莉婷的字也好看,却只是规矩工整的好看。姜成明不懂书法,只觉得她用毛笔写肯定会更有气势。
姜成明脑海里浮现着自己写的字,像虫蚁一样。
“仙藻,”姜成明念着她的名字,说道:“你的姓和名好特别。”